根据最新修订的标准,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具备防渗漏、防雨淋等多重防护措施,以防止污染物渗入土壤或水体。同时,对贮存场所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包括选址合理性、通风系统完善性以及监测系统的全面性。
此外,该标准还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突发状况。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威胁。
总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订版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依据,有助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