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江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在计划生育服务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获得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信息和服务的权利。
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还提供了相应的奖励政策。例如,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并在入学、就业等方面提供优先待遇。此外,对于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也给予了合理的安排和支持。
同时,《条例》强调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反对性别选择性堕胎行为。并且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之,《江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一部旨在平衡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文件,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