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各项费用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公司财务报销时间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要求作如下明确规定:
一、报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所有员工需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范围提交报销申请:每月1日至15日为当月报销受理期,超出此期限的报销单据将顺延至次月处理。请各位同事合理规划报销时间,避免因延误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请在办理报销时务必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 发票抬头必须与公司全称一致;
2. 发票内容需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篡改;
3. 发票金额应与实际支出相符,并附带相关明细清单;
4. 增值税专用发票须保持完整无损,未被折叠、污损或涂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取得发票,请提前向财务部门报备说明原因;
2.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销凭证,财务部门有权退回并要求重新提交;
3. 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财务部工作人员。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财务秩序。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