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一、总则
1. 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产,是历史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
2. 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不得拖延或遗漏。
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归档要求。
3. 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或丢失。
三、档案的保管
1. 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防止档案受到损害。
2. 库房内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鼠等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的利用
1. 利用者须遵守档案借阅制度,履行登记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或传播档案内容。
2.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3. 在利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档案原件,不得随意涂改或损毁。
五、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本办法条款,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即为《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共同促进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