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交通资源配置,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标配置
1. 本市对小客车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制度。每年的小客车配置指标数量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交通运行状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 小客车配置指标分为普通指标和新能源车指标两类。普通指标通过摇号方式分配,新能源车指标则按照申请顺序直接配置。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为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3. 申请人名下不得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可通过官方网站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
2.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审核结果。
3.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参与当期指标配置。
四、监督管理
1.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客车指标配置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指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2. 本实施细则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是《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相关政策,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