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名:张三,性别:男,出生日期:1985年5月10日,身份证号:12345619850510XXXX,现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XXX,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鉴于本人与李四(身份证号:12345619900101XXXX)之间存在一定的经济往来关系,现因李四在XX公司从事项目合作过程中需向第三方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为保障该笔借款的顺利履行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自愿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个人担保。
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履行担保责任的能力和资格;
二、本人自愿为李四在本次借款中所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若李四未能按期偿还上述借款本息,本人将无条件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并愿意接受相关法律程序的处理;
四、本担保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主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五、本担保书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4月5日
备注:
本担保书适用于个人之间的借款担保情形,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签署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内容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