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规定,现将嘉兴市本级幼儿园2007学年度新生的收费标准予以公布,供广大家长参考和监督。
本次公布的收费标准适用于嘉兴市本级范围内的各类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费用项目主要包括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及其他相关服务性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保育教育费
根据幼儿园的办园等级和类别,保育教育费分为不同档次。公办幼儿园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则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适当浮动,但不得高于规定上限。
二、伙食费
幼儿园按月收取伙食费,标准由各园根据实际成本合理制定,并定期向家长公示,确保透明公开。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
如校车接送、兴趣班、特色课程等,属于自愿选择项目,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行制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强制收费。
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嘉兴市已建立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符合条件的幼儿可申请减免部分费用,确保其能够顺利接受学前教育。
本年度收费标准自2007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家长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幼儿园或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咨询。
特此公示。
嘉兴市教育局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