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就全面推进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实现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通过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和高效利用,构建覆盖全县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与综合利用体系。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结合县域内畜禽养殖布局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监管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与运营。
(三)科技支撑,创新驱动。积极引入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推动粪污处理技术升级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多样化。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协调发展,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粪污收集体系。依托养殖场户、专业合作社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的粪污收集网络,确保粪污应收尽收、应运尽运。
(二)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根据区域分布和规模需求,合理布局粪污处理中心或沼气工程,提升粪污处理能力和效率。
(三)推广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粪肥还田、沼气发电、有机肥生产等多元化利用路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加强监管与考核。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成效评估,确保项目规范运行、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督查问责。对项目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