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测绘局更名及职能调整的通】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提升行政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江西省测绘局的名称及相关职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变更
原“江西省测绘局”正式更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此次更名旨在更好地体现机构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强化其在国土空间规划、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应用等方面的专业作用。
二、主要职责调整
1. 原江西省测绘局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发布等职责,统一划归新成立的江西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2. 新机构将加强对全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推动地理信息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广泛应用。
3. 在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中,进一步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衔接安排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机构调整工作,确保职责划转平稳有序,不因机构变动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人员、资料、资产等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持续推进。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江西省测绘局的相关文件、印章、办公场所等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和移交。今后,凡涉及原江西省测绘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均由江西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负责办理。
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为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5日